六、專項計劃
(一)聯合培養
2017年,我校繼續與鋼鐵研究總院、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機械科學研究總院、北京礦冶研究總院及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等科研院所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考試方式采取“申請考核制”(網上報名時專項計劃字段務必選擇“聯合培養”),具體招生專業及導師見“北京科技大學2017年與科研院所聯合培養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與科研院所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第一導師為我校指導教師的,學費、獎助學金等事項均按我校獎助學金規定執行;第一導師為科研院所指導教師的,非定向就業研究生享受我校助學金政策,學費及獎學金等政策按科研院所規定執行;第一導師為科研院所指導教師的,黨團關系轉入第一導師所在科研院所,住宿按科研院所規定執行,非定向就業研究生檔案材料、戶口遷移按我校規定執行。
(二)2011專項
教育部專項支持“2011計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用于支持北京科技大學、東北大學及其它協同單位共建的“鋼鐵共性技術協同創新中心”,主要招收來自于大型鋼鐵企業的考生。選擇“2011專項”計劃的考生,考試方式為“申請考核制”,報考單位為“鋼鐵共性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三)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專項
教育部專項支持“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用于支持我校承建的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行。選擇“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專項計劃的考生,考試方式為“申請考核制”,報考單位為“國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學中心”。
(四)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用于支持民族地區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需取得省教育行政部門意見,并于2017年1月10日之前將《報考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單獨寄/送至我校研招辦。
七、學費、獎助學金
(一)學費
根據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北京地區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京發改[2013]2587號),并經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批準,我校2017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如下:
1.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學費1.0萬元/學年;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學費1.5萬元/學年;
2.學士直攻博研究生減免全額學費。
(二) 獎助學金
根據《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試行)》(校發〔2016〕39號)(如有修訂,則按最新修訂版執行),我校現行博士研究生獎助學金政策如下:
1.助學金:非定向就業新生1.2萬元/學年;
2.學業獎學金:非定向就業一年級新生均享受獎學金1.6萬元/學年;
3.博士研究生導師助研獎學金或博士研究生助教獎學金:非定向就業新生1.2萬元/學年;
4.定向就業研究生不享受獎助學金;
5.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進入二年級以后按照《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試行)》(校發〔2016〕39號)規定參評學校獎助學金。
我校獎助體系除上述基本獎助學金外,還包括國家獎學金、博士研究生校長創新獎學金、三助崗位津貼等獎助學金。此外,學校還設立了寶鋼獎學金、海天獎學金、中信—CBMM吳寶榕鈮鋼獎學金、山西建邦獎學金、美卓獎學金、金廣-西南獎學金、泰納瑞斯獎學金等獎學金。
(三)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學費及獎助學金
1.非在職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學費1.0萬元/學年;在職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學費1.5萬元/學年;
2.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獎助學金政策與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同等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