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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無錫江南大學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
級別: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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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于: 2009-11-18   

無錫江南大學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如下: ,7m R b-*p  
  一、博士學位申請人的資格 >9o(84AxIH  
  (一)課程學習 }nDKSC/[V!  
  博士生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所規定的課程學習,達到規定學分,學位課程平均成績達到70分。 &j\<UPn  
  (二)科學研究與學位論文 E\V-< ]o  
  在導師的指導下,博士研究生獨立進行博士學位論文課題研究,完成博士學位論文撰寫。具體要求: }s_'q~R  
  1.博士學位論文應是系統而完整的科學研究成果的表述與總結; 9]AiaV9  
  2.博士學位論文應能表明作者確已在本門學科上掌握了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了創造性的成果; sN^3bfi!i  
  3. 博士生在博士學位申請前其研究工作至少應具有下列條件: \bze-|C  
  以江南大學第一作者和責任作者單位在國內外權威核心期刊上發表(或被接受發表)以學位論文的主要觀點為內容的研究型論文三篇以上(至少已有2篇發表,一篇錄用),其中一篇論文必須已被SCI、SCIE、EI(核心期刊)、SSCI收錄或用外文發表在SCI、SCIE、EI、SSCI檢索源刊物上,發表論文中要求以博士研究生為第一作者至少兩篇,導師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只能有一篇。 ,?"cKdiZ亚洲国产精品va在线观看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