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考試地點了解考場及有關注意事項。 <lPHeO<^]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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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提電話、尋呼機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場。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簽字筆、鉛筆、橡皮、繪圖儀器和無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電子計算器,或根據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 N *n?hN %,G&By&,
3、考生應在每科開考前15分鐘,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軍人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入座后將準考證、身份證等放在桌面外側,以備查對。 bV@5B#] 2R #&A)%Qbg
4、考生不得在準考證正反面寫字。 zfml^N >:s#MwIwm
5、不到規定的開考時間,考生不得拆啟試題信封。 _8z _%` )cOr
6、考生不得自帶草稿紙,只準使用考試時我校發放的專用草稿紙。在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n^epC>a"b nS8oSs_
7、考生除在試卷上填寫(涂)規定的項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標記,否則答卷作廢。 Qm?o^%a O(~74:#*
8、考生答題必須用藍(黑)色字跡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書寫,填涂答題卡須使用2B鉛筆。字跡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規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的一律無效。 jLul:* L J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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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考生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但遇試題分發錯誤和字跡模糊問題,可舉手詢問。 .7#04_aP #-wtNM%1#
10、考生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開考60分鐘后,才準交卷出場。 OPKmYzf@b h7iI=[_V
11、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yLt?XhRlp '$@bTW
12、考生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夾帶、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容,不準接傳答案或者交換答卷等。 D4GXZX8 K &QaFX,N"
13、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題、答題卡和答題紙裝入原試題信封內密封并騎縫簽名。經監考人員逐個核查無誤并宣布可以離場后,考生方可逐一離開考場,試題、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和草稿紙不準帶離考場,否則按違紀處理。 MS%h`Ypo <g SZt\